根据公司的工作安排,现拟对泸州市叙永县金华山矿区煤硫铁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(一期)商混及其他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
1、招标项目名称:泸州市叙永县金华山矿区煤硫铁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(一期)商混及其他材料采购。
2、项目地点:叙永县。
3、采购内容:详见泸州市叙永县金华山矿区煤硫铁矿地下水污染综合防治项目(一期)材料清单清单表。
4、资金:项目资金由业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筹集。
二、服务商应当具备资格条件要求:
1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;
2、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: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(2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(3)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(4)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3、具备销售经营许可证书;
4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三、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服务商的信誉要求
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,投标资格被取消,财产被接管、冻结,破产状态;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。商业信誉良好,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,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、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。申请人信誉良好,申请人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,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被纳入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及“信用中国”网站的 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”。
四、招标文件获取方式、地点、时间
1、招标文件自2026年04月17日至2026年04月22日(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),上午8:30至12:00时,下午14:30至17:00时,现场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。
2、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介绍信。
3、本次招标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。
4、地点: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316室。
六、投标文件的递交
1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5日09时30分,地点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1号三楼会议室。
2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七、联系方式
招标人:四川省一一三地质工程有限公司
地 址: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21号
联系人:肖先生
电 话:16764490934
2026年04月17日
